进入7月迎来暑假,诈骗分子也盯上了学生们,瞄准学生实施诈骗数字人加盟诈骗套路。7月4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心民警向记者解码暑期“诈骗套路”——威逼利诱学生贩卖“两卡”。
案例学生沦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7月4日上午,记者在公安雁塔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心见到了民警杨一鸣,他正在梳理暑假案件诈骗清单数字人加盟诈骗套路。记者在清单上看到,“刷单、交友、网络游戏”等“暑期档”诈骗手段正在发生。同时,一些犯罪分子威逼利诱学生贩卖“两卡”,看似简单的行为,且不知不觉变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今年1月17日,西安市雁塔区某职业技术学院抓获涉嫌买卖手机卡的在校学生刘同学数字人加盟诈骗套路。据刘同学交代,其在网上看到一条兼职信息,对方要求提供本人的银行卡“洗钱”,并会按照比例进行提成,刘同学心生贪念,按照对方要求到达一民宿内,嫌疑人当面使用刘同学的手机微信、手机银行开始操作,为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洗钱转账,流水达十万余元,刘某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被警方依法处理。
提醒民警解码“两卡”陷阱
怎样才能避免学生在暑期不掉入诈骗分子“帮凶”的陷阱?杨一鸣向记者介绍了学生群体容易触及“帮信罪”的两种行为,提醒学生暑期警惕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数字人加盟诈骗套路。
所谓的“两卡”,一般是指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数字人加盟诈骗套路。电话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物联网卡等;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机构支付账户等。非法买卖“两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生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被用于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这些犯罪现象对社会和家庭都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更关键的是,很多不明真相的学生在被骗子忽悠后,不惜牺牲自己的信用办理电话卡、银行卡进行贩卖,最后受到法律惩处或者信用惩戒,让人痛心。
公安雁塔分局反诈中心民警提醒: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号、手机卡等重要的个人信息出借或出售他人,以免成为网络洗钱犯罪的帮凶,让自己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以免给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发现非法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U盾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数字人加盟诈骗套路。(记者 朱娜)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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